2026-08-19
实现养老公平:工龄与待遇应无差别对待
江苏的一位名叫李师傅的企业退休工人,拥有41年的工龄,每个月的养老金为3080元。与他同期入职且调至事业单位的老同学,每月的养老金却高达7100多元。两个人曾在同一个车间一起工作,经历了相同的辛劳与付出,但因一纸调令,他们退休后的生活差距却显著。到2026年,我国的养老金制度虽已开始并轨,然而公平的现实依旧遥不可及。
一、活着的差距:同样工龄,收入却相差悬殊 2014年实施的养老金并轨改革,至2024年将履行十年的过渡期,之后相关的计算及调整方式将完全统一。但即使如此,制度的统一并未能消除待遇的差异。数据显示,2026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约为3640元,但中位数仅为3050元,超过一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都不足3050元,接近45%的人甚至不满3000元。而对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结合职业年金后的待遇则在5870元到8136元之间。同样工作了30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可能只拿到3200元,而事业单位退休者却能获得6500元,每月相差3300元,十年累计差额将近80万元。这一差距远非简单的并轨可以弥补,真正的问题根植于三个方面:
首先,视同缴费的起点差异显著。视同缴费指的是个人实际缴费之前的工龄,国家承认这些工龄后,将其计入养老金。然而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这一方面的规定截然不同。对企业职工而言,个人账户的建立一般在1992年至1996年之间,因此,2026年退休的职工,如果其工龄为30年,视同缴费年限通常在5到10年之间,大部分省份还将视同缴费指数统一核定为1.0。然而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年限则全国统一截止于2014年9月30日。这样一来,同样是1980年参加工作的人员,机关工作人员所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就超过企业退休人员近20年。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与职务级别挂钩,而企业职工则没有这一机制。
其次,职业年金的制度差异使得养老保障存在一辈子的差距。2014年并轨时,国家为机关事业单位强制性地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为4%,而全国的月均领取额约为786元。相比之下,企业年金自2004年推出以来,一直是自愿建立,至2026年覆盖率只有7%左右,而大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则只有基本养老金一项收入来源。
第三,缴费基数存在天壤之别。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资全额缴费,而很多企业则长期以当地平均工资的60%为下限进行申报。例如,月薪8000元若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三十年后个人账户的余额将与按60%下限缴纳的情况相差十几万。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直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差距过大,所有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金应当获得平等待遇。”这一观点迅速登上热搜,触动了众多人的心声。
二、身后的不平等:离世后的差距更为显著 如果说养老金差距体现在在世时的领取金额,那抚恤金的差异则意味着离世后家人所能得到的支持减少。许多人误以为自2014年养老金并轨改革后,各项金额待遇已经统一,然而这实际上是一个误解。该改革只涉及在职人员的缴费规定及养老金发放,而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并未纳入并轨之中。这意味着“活着的养老金”与“离世后的抚恤金”尚未实现统一。
根据当前政策,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和一次性抚恤金依据人社部相关文件进行定额计算。丧葬补助金是参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一旦抚恤金的发放月份与缴费年限挂钩,持续领取养老金的年数越长,抚恤金的发放月份反而减少,最低可保留9个月。与此不同的是,机关单位的丧葬补助金则基于全国城镇退休者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相应的抚恤金也以去世前的基本退休费为依据计算。这造成了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及丧葬补助总额大约为9万元,而与之相同条件的机关退休人员则能够获得3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差异,令不少人深感无奈。
三、从“资金调剂”到“制度整合”的转变 值得庆幸的是,变化正在逐步展现。2026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社部所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首次提出,养老金调整将向待遇较低的群体倾斜。这一调整措施标志着将开始重视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具体而言,2026年的养老金调整不再采取普遍性质的上涨,而是面向低收入群体进行倾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将在此基础上再提升20元。
与此同时,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也正在逐步付诸实践,全国人大代表郑功成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实现统一缴费基数的计算口径、视同缴费依据,待遇计发办法以及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整合。这一系列的变化,为实现养老系统的公平奠定了基础。